第九十四章 兵精粮足 先南后北 (第1/2页)
十几天过去了,由于战斧那边的要塞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只用来作为前沿哨位使用,驻扎守卫的士兵即可,不需要太多花里胡哨的功能,所以已经能看出要塞的模样。
李承洲这边一开始就中规中矩地进行建设,也没遇到什么大问题,所以不仅打完了地基,甚至已经开始搬运木材石料进场修建建筑了。
范青烟这边就比较惨了,他到处寻找合适的位置,终于在远离铜矿三公里的地方找了一块地势相对平坦的空地,不远处就有水源和石山。
范青烟多次确定,这里可没有什么碍人的石子,便开始动手挖地基,现在的的地基也只是进行到一半。
房长歌便将他们召回,由池泽负责城内建设的人接替孤家寡人般的范青烟。
在火牛城的议事厅内,李承洲三人被晒得黝黑,和刚出发时的白白嫩嫩完全不同。
“陛下,如今我军各个大营已经准备就绪,随时都可以外出作战。”
“每个城池外的田地上也已经划分好了田垄,每个城池负责农业的官员也已经带人进行播种,如今九月份,都以种植高粱为主,预计明年春季便可收获。”
“如今我军算得上是兵精粮足,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种田的民夫如今也已经投入到了其他生产项目上去了。”
“我们的脚步不能闲着,军队既然已经准备就绪了,就要有他的作用,就要为大唐带来贡献。”
“陛下,您觉得呢?”
李承洲最近连轴转已经很累了,现在又被房长歌追问。
“我们的军队都已经装备整齐了吗?”
“散字营装备铁甲,其余四营装备皮甲。”
“御林军照样人手一把弩、一把刀、一根长矛、一张盾牌。”
“金吾卫二百刀盾手,二百长矛手,一百弩手。”
“散字营三百刀盾手,三百长矛手,四百弩手。”
“其他四营各有弓箭手四百,持石制长矛者六百,这六百人每人持木盾。”
李承洲皱了皱眉头。
“士兵们的武器好像不是很好呀,石制长矛真的能发挥出大作用吗?”
站在一旁的蒙彪开口道。
“如果是在战国时期,与那些诸侯对战,我肯定不敢这样随便请战,但就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我倒是敢出战。”
“其一,我们人均披甲,这已经超过了披着兽皮的部落士兵,甚至也超过了战国时的一些边陲小国,披甲率百分之百,就算是大秦,想都不敢想。”
“其二,两军对垒,前排士兵短兵相接,但后排士兵尚未接敌,我们只需要将身披铁甲的士兵放在前排就可以抵消掉武器不精良的负面影响。”
“其三,我们可以使用计谋,在短兵相接前将他们的士气击溃也可以抵消掉不良影响。”
“其四,我们的士兵经过训练,哪怕是列好军阵短兵相接,也不可能会落下风,更别说有皮甲加持。”
“所以,出战必胜。”
李承洲眨巴着眼睛:“我记得龙舟上还有一些武器装备,可以发给这些穿皮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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