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严苛 (第1/2页)
司马飞燕的观念一时难以转变。
杨辰也没想着让她一下子就变个人。
“暂时试行!”
“好不好,看效果。”
司马飞燕迟疑了一下,她还不满十八岁呢。
治军赶不上杨辰,她认。
治政手段,她更是外行,胡乱插手未必就好。
试运行?
那先等等吧!
接下来。
杨辰发布了五杀三罚令。
却把所有人吓了一大跳。
叛国投敌者,杀!
奸淫掳掠者,杀!
谋财害命者,杀!
贪污受贿过一百两者,杀!
盗窃超过一百两者,杀!
三罚令最是古怪。
贪污受贿,二十两以下,丢官罢职,断一指。
盗窃者,二十两以下,断一指。
谋夺他人财产,二十两以下者,断一指。
以上三类,每多二十两,就多砍一根手指。
直到把一只手砍光了,就轮到掉脑袋了。
要知道,大晋延续了大周律。
刑罚很是宽松。
罪大恶极者判处死刑也有,但少之又少。
县、府、州,路、最后到朝廷,需要层层上报。
最后确认判处死刑,才会秋后处决。
诺大的中原之地,一年也没三百人。
更多的就是服苦役,或者干脆刺字充军。
杨辰倒好。
完整的律法几乎弃之不用。
五杀三罚就解决了?
这也太简单粗暴,形同儿戏了。
司马飞燕有意见,难得来一次的明月都反对道。
“杨辰,你也是学富五车之人。”
“你应当明白,历朝历代无数先贤重重增补之下,才有今天的大晋律!”
“你……”
杨辰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明月的话。
“明月姐,你觉得软绵绵的大晋律,有何等震慑作用?”
“罪犯充军,服苦役?”
“这样的军队,有多少战斗?”
“苦役之地,往往就是动乱之源。”
“又有多少人举旗造反,啸聚山林。”
“你们算过没有?文人口中的改过自新四个字。”
“饶一人,却害死成百上千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乱世用重典不假!”
“和平时代,一样不能放松。”
“不严苛,那还叫法么?”
在杨辰看来。
人性趋利,贪婪没有止境。
必须给每个人前头摆上一把刀。
有些事,你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
充军,劳役,罚钱,不管多少年,都治标不治本。
威慑作用根本不够。
两条路。
或者死,或者残废!
所有人就会警惕害怕。
一个人要是因为小偷小摸,或者贪污图财被割掉手指。
他的下半辈子,都将在人们指指点点中渡过。
他的家人绝对引以为耻,抬不起头。
也会让所有邻里,亲朋引以为戒。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杀止杀,永远立竿见影。
这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强的收益。
人有私心,再也正常不过。
但你不能把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对于这种人,只能让他更痛苦。
杨辰引经据典,旁征博引。
总算让大家点头同意了。
不过,五杀三罚令。
依然是试运行。
当然,范围也只适合飞燕城和新占领的五县之地。
杨辰相信,不管任何一条措施。
得以实施,就是在通往胜利的路上迈出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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