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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

  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 (第1/2页)
  
  村子里的大集多是做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卖家,绝少有人卖稀罕事物,就算有,估计以叶飞现在的眼界也不会放在眼里了。
  
  不过天意难测,有些事情真的说不准,就比如说现在。叶飞本以为集市上不会出现什么值得自己关注的事情,却没想到还就真的出现了。
  
  那是一个男性的村民,看样子尖嘴猴腮的特别奸诈,铺了一块五尺见方的棉布在地上,棉布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眼球。
  
  没错,真的是眼球,被不知名的方法做成了活体的标本,拿到集市上售卖。
  
  其中有猴子的,有大象的,有老虎的,甚至还有人的。
  
  叶飞看着那些眼睛就走不动道了,肢体僵硬的走到摊贩的面前,合欢儿注意到他的不对劲,顺从地跟上去。
  
  “这些眼睛哪来的。”叶飞问。
  
  “死人身上扣下来的。”尖嘴猴腮的男性摊贩回答,他阅人无数,一眼看出叶飞的身份,“您二位是修真者吧,眉清目秀的,这些俗世的玩意当是入不了法眼的。”
  
  “这是真的?”
  
  “都是真的。”
  
  “怎么做的。”
  
  “做法可是家传的秘密,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或许你有更好的。”
  
  “有!但是很贵。”
  
  “咣啷!”一整块银子丢到摊贩面前,“够吗!”
  
  “看来您是真的有诚意,那我也得拿出点看家的玩意!”摊贩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意识到站在眼前的是个大主顾,语气马上变得恭维起来,“稀有的玩意可不好找,十里八乡只有我这能够找到。”
  
  “咣啷!”又一块银子丢过去,“别废话了,拿货。”叶飞的语气越来越冷。
  
  摊贩再不敢耽搁,马上从身后翻出来一个包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
  
  包袱里面装着的,仍然是一个个眼球做成的工艺品,不一样的是,其中有两颗红色的眼球宛若红宝石,还有两颗蓝色的眼球宛若蓝翡翠。
  
  叶飞的眼睛瞬间直了,看着这些完好无损的眼睛,它们能够保持鲜红的颜色明显是在盛怒之时被人剜下来的,人类的恶意永无止境,“这些也都是你做的?”
  
  “一看您就是识货的人,不是,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这些极品货都是我从外面淘换回来的,每一个都价值不菲。”
  
  “从哪里淘换来的。”叶飞又将一锭银子丢过去,摊贩更是喜笑颜开,完全忽略了叶飞表情的肃然,将一切都吐露出了出来,“过去九州有个通天教,通天教的道士为了周转经费,经常拿一些硬货偷偷地贩卖,这些东西就是从他们手里买回来的,当时可是花了不少银子的,现在通天教完蛋了更是全部成了孤品。”
  
  “你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您这不是跟我打哑谜吗,一看您就比我懂。”摊贩颇为卖弄地说着,“红色的眼球是罗刹族的,传说那一族的人他们激动的时候眼球会变红;蓝色的眼球来自于鲛人族,据说鲛人族在哀伤到极致,眼泪马上要流干的时候眼球会变蓝。还有……”
  
  “住口!”随着叶飞一生怒斥,吓的正在沾沾自喜的摊贩一哆嗦,还引来了其他人的注视。
  
  摊贩被叶飞忽然爆发的怒气吓傻了,战战兢兢地看着叶飞,想要将那些稀奇的“宝贝”全都收回去,叶飞却将心头的怒火强行压下来,将更多的银子丢过去:“全买了,够吗!”
  
  “够,够,都给您。”
  
  “欢儿,帮我拿一下。”
  
  叶飞当先往前去了,合欢儿将摊贩手里的东西全部打包好马上追上去,古灵精怪地问:“人家以为你要杀了他。”
  
  “这里是昆仑山,不能轻易动手。”
  
  “据说罗刹族不是个善于忍耐的种族。”
  
  “习惯就好。”
  
  “善于忍耐的罗刹族,已然不是池中之物。”
  
  “不必夸我,我受到的挫折一点不比别人少。”
  
  “或许已到了大放光彩的时候。”
  
  “大放光彩的难道不是方白羽吗。”
  
  “方白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都没能杀了你,可见他再也不会是你的对手。”
  
  “借你吉言。”
  
  “叶飞,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凉快的地方单独谈谈,没准能碰撞出什么激烈的火花呢。”
  
  “不必了,我怕被烧死。”
  
  “真没劲。”
  
  “合欢儿,你身边应该不缺男人,怎么偏偏看上我了。”
  
  “因为你具有男子汉气概,你是特别的。”
  
  “说真心话。”
  
  “放眼天下,能够站在顶点的男人屈指可数,你是其中最优秀的。”
  
  “也是!炎天倾是个变态,方白羽明媒正娶的老婆是蓬莱岛的精神领袖,净灵和尚是个和尚。也就我,老婆早逝,才会被你惦记上。”
  
  “哈哈哈,叶飞你可真逗。”
  
  “我说的对不对吧。”
  
  “对也不对,人家是真的中意你的。”
  
  “合欢儿,记得你说过自己出生于开皇十三年。”
  
  “是又怎样。”
  
  “出生在开皇十三年的都是人间极品,是能够争霸天下的人,难道你就没有此种野心?”
  
  “人家一个弱女子,哪能在你们男人主导的世界闯出名堂。”
  
  “或许你只是在隐藏。”
  
  “人家才没有那么深的心机呢。”
  
  “有也好,没有也好,刚才谢谢了。”
  
  “用嘴谢啊?没诚意!”
  
  “你想怎样。”
  
  “想买东西。”
  
  “随便买,有的是银子。”
  
  “还想吃东西。”
  
  “更简单了。”
  
  “我带你去吃昆仑山的特色早点吧。”
  
  “好啊,可以试试。”
  
  清晨的集市上除了卖东西的多,还有就是做饭的摊贩特别多,其中有炒菜的,有熬汤的,还有做面食的。
  
  合欢儿拉着叶飞在一家人流密集的早点铺坐下,铁锅里呼呼往外冒着热气,老板和老板娘忙里忙外的没有闲着的时候,潦草搭建的木棚上挂着一面油腻的旗子,旗面上写“面”。
  
  刚好看到一桌客人离开,合欢儿毫不客气地冲过去抢占位子,在此过程中与周边人难免发生一些肢体碰触,引起邻桌的邪笑。
  
  且不说姿色和身材,单就合欢儿这身穿着就足够吸引眼球了,更何况在这拥挤的早点铺与人发生碰触。不过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美滋滋地和老板娘点了几样早点,顺便将叶飞的早点一起点出来。
  
  “你怎么替我点菜啊。”叶飞倒不是责怪她,只是觉得合欢儿这样做有点不礼貌,觉得她有些强势。
  
  “反正你又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文,负责给钱就好了,其他的事情我来做。”合欢儿摆正了身体,特别是摆正了轮廓美好的酥晕,毕竟太大了。
  
  叶飞觉得有些晃眼,赶紧将目光落在别处,拿合欢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年和纳兰若雪在一起的时候,纳兰若雪也是整天缠着他,缠的他好生烦恼,可是纳兰若雪在叶飞面前就像个小孩子,既说不过也扭不过,什么都听他的。合欢儿不一样,合欢儿几乎什么都不听叶飞的,让叶飞拿她没辙的同时又没有特别讨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早点铺讲究的是一个换桌率,很快他们要的几样小吃就上来了。有两碗面,两叠菜和一壶酒。
  
  “大早晨就喝酒?”叶飞蹙眉。
  
  “这叫早酒,喝不醉的。”合欢儿拿起筷子直接去取盘子里的菜,细嫩的舌头舔过嘴唇,像是已经馋了。
  
  那些菜叶飞虽然很少吃但是认识,是牛的内脏,用水烫过没有任何颜色。合欢儿夹了满满一筷子泡在面汤里,在她挑起汤条的时候叶飞看到,浓汤里还埋着其他什么东西。
  
  “就这么吃吗?”叶飞蹙眉。看汤色平淡,内脏也没有调味,如此吃法未免过于清淡了。
  
  “很鲜的,很好吃。”合欢儿自顾自地吃起来,吃相非常爷们。
  
  “汤下面的是什么。”叶飞没着急动筷,转而问道。
  
  “脑子和肺!牛身上的,非常提味。”
  
  “我就感觉一进店有股腥膻味,原来是它们带来的。”叶飞不禁鄙夷,“你的口味未免太重。”
  
  “牛脑和牛肺都很珍贵的,当地人都是用它们招待贵客,你尝尝,真的很好吃的。”
  
  “还是算了,我怕自己反胃。”
  
  “叶飞,你这样很不礼貌的!”
  
  “你怎么这么多规矩。”
  
  “本来就是嘛,你连尝都没尝过。”
  
  “那好,我试试看。”虽然不太愿意,虽然已经辟谷,叶飞还是决定尝试一下,毕竟两人一起吃饭自己一筷子不动,确实不礼貌。
  
  他学着合欢儿的样子,先是夹了碟子里的内脏泡在热汤里,然后翻起汤条和汤条下面的牛脑和牛肺,混在一起吃。
  
  “呕!”刚吃了第一口叶飞就顶不住了,他这辈子为了填饱肚子吃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像入口如此腥膻的还是第一次吃到,这味道怎么说呢,简直就像有人往你嘴里吐了一口浓痰,怎么咽的下去啊。
  
  叶飞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嘴里的东西吐到了外面,抱歉地看看四周,发现旁边的人都在窃笑,从叶飞吃不惯汤面就看出了他不是本地人。
  
  叶飞很不好意思,想要将吐到外面的食物踢到一边,可惜没踢准,幸好一只小狗冲过来把它吃了,吃的津津有味。
  
  叶飞悻悻地望向合欢儿,压低了声音对她说:“这么腥,你是怎么吃进去的,服气!”
  
  “人间美味不懂得珍惜,很补的很有营养,要不是山上每天杀牛,你绝对吃不到。”
  
  “每天杀牛?山民们那么富裕吗?”想到九州百姓生活的凄惨,绝大多数都只能以糟糠为食,再听到合欢儿说昆仑山的山民每天杀牛,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信吗?你问问身边人看我有没有骗你。”
  
  “昆仑山山民这么富裕的吗?”
  
  “圣教在昆仑山当地的口碑可是和外面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对山民很照顾,不会像人国的皇帝那样奴役他们,也不会像蜀山的仙人那样漠视不理,我们会帮助山民耕作和畜牧,有了修仙者的帮助,粮食和养殖的产出都很高。”
  
  “利用仙力帮助村民耕种和养殖?有这样的事情?”叶飞闻所未闻,觉得煞是惊奇。
  
  “早就说了,你对圣教一点都不了解,即便坐上教主之位,也很难接地气的。”
  
  “你给我说说好了。”
  
  “让我当导游啊,可以,但是有条件的。”
  
  “怎么让你做点啥事都有条件呢。”
  
  “当然了,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那你说吧,你想要什么。”
  
  “多加三天!总共做六天我的保镖,我就为你介绍昆仑山的风土人情。”
  
  “三天时间太长了。”
  
  “不愿意拉倒,以后别问我。”
  
  叶飞看合欢儿一副毫不退缩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妥协了,“要不三天就三天吧,成交。”
  
  “成交!这些秘密可不会轻易告诉外面的仙人的,才让你做三天保镖已经是人情价了,你就知足吧。”
  
  叶飞没说话,不过对昆仑山确实充满了好奇,毕竟刚到不久已感受到当地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
  
  “说给我听听,当地到底有哪些特别之处。”
  
  “蜀山的仙人高高在上,平日里很少在凡间走动,山民的死活基本上与他们无关,除非有妖兽祸害人间否则绝少出手;人间的和尚倒是四处修建寺庙,可他们与凡人的关系其实也是居高临下的,寺庙施粥,高僧讲经,都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凡人。
  
  但是圣教不一样,圣教在当地是军民一体的。很多很多凡人仰慕修真者的天姿,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为此加入圣教以改变身份;很多很多凡人希望拥有力量不再被人欺负,为此加入圣教学习道术以此获得力量;还有很多很多凡人希望能赚大钱,为此加入圣教,在他们眼里修真者来钱比较容易。
  
  总之,圣教门徒的来源非常广泛,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充满欲望,对现状不满足。加入圣教的门槛是很低的,不像蜀山要经过仙人指路,不像佛宗要吃斋静心苦行。圣教对世人入教的选择非常简单,就是看你有没有决心,有决心就可进入,难的在后面。
  
  由于这种特殊的入教方式,圣教的基层门徒特别多,中层门徒也很多,高层门徒非常少。由于基层门徒太多了,山上不可能让他们白吃白喝,于是这些人就被派下山帮助当地的村民劳作、畜牧,以此为圣教带来金钱顺便赢得民心。”
  
  “他们平时都做什么呢?难道真的像农民那样在田里耕种吗?”
  
  “圣教门徒做的事情其实所有的仙人都能做,也都会做,只是你们不愿意而已!比如说,当地少水了,门人们就使用五行创生术之水系创生求水;植物长势不够旺,就用五行创生术之木系创生催长;老百姓口袋里银子不够花,就用金系创生术生产些矿藏;土地不够肥沃,就用土系创生术固土。除了火系创生没什么作用,其他四系创生都是老百姓急需的,很容易就能带来收益,而这些收益又由寨子里的长老定期交还圣教。
  
  因此,圣教不仅入世,而且与凡人的关系非常紧密,是合作共赢的。”
  
  “圣教对外残忍而对内宽容,很难想象世上居然存在如此特别的体制。”
  
  “更特别的还在后面!这是高高在上的蜀山上仙绝对想不到的。”
  
  “愿闻其详。”
  
  “和圣教打交道这么久,难道以你叶飞的聪明才智就没发现些什么?”
  
  “发现些什么?”叶飞沉吟,仔细思索可惜一无所获,“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啊!”
  
  “所以说,你们蜀山仙人的思维已经固定了,远远没有圣教来的灵活。”合欢儿露出胜利的笑容,看来她本心里是讨厌蜀山上仙的,“圣教的修真体系都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换句话说,它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什么意思?”有了合欢儿的提示,叶飞沉下心一想,终于想到了什么,“魔教分为两宗三堂,其中三堂是合欢堂、蚩尤堂和烈弓堂。合欢堂研究的是男女欢好之术,这不是与凡间的青馆类似吗;烈弓堂研究的是弓弩之术,表面上看是军队中的技能,可是在上次正邪之战中你会发现,烈弓堂的弓手分明就是一个个暗杀者,他们研究的是暗杀之术;至于蚩尤堂,他们的功法暂时不得而知。再看看两宗,拜鬼宗研究的是御鬼之术,这不是与凡间的驱邪避鬼很相似吗;冥王宗研究的是以心沟通高高在上的冥王由此获得力量,这分明是祭祀的工作。
  
  如此想来,真如合欢儿所说,两宗三堂擅长的技法都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是来自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
  
  “怎么样,想明白了吧。人家知道的,以叶飞哥哥你的智商,只要我稍稍点拨就能想的通透。”合欢儿娓娓道来,“昆仑山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那个时候蜀山剑派还没有兴起。天南海北执着于力量而又妄图得到长生的人,聚集在昆仑山附近,以此地蕴含的天地灵气为依托,达到提高修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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